演藝人協會前女會計挪用公款囚30月 求情患情緒病壓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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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香港演藝人協會前會計女職員,日前在區域法院承認挪用公款,在協會年度財務報告虛報銀行戶口結存,又隱瞞負債,使協會秘書長陳芷菁及司庫周日滔沒有向她追回款項,涉款超過200萬。今被判入獄30個月。 法官李運騰指被告至今沒有償還竊款,被告在離職前已銷毀大批文件。法庭有合理理由被告早於2012年開始虧空公款。被告行為是違反雇主信任,涉及220萬,是嚴重及持續性的罪行。 辯方大律師林國輝日前求情指被告患情緒病,為了有毒癮的前同居男友才犯案,又呈上已故資深藝人盧大偉的妻子撰寫的求情信,盧妻指被告樂於照顧別人,尤其照料老人家。 案情指,被告李嘉文(41歲)自11年起,在財務報告中誇大協會的銀行戶口結存,並拒交文件予公司核數師核數。14年7月至8月,她虛報協會的戶口結存約20至200多萬,但實際只有9千至7萬多元不等,更有4萬多元負債。她於同年11月WhatsApp陳芷青向她道歉,承認為解決個人問題而挪用公款。 代表被告的林國輝大律師求情稱,被告與前同居男友育有7歲女兒,但男友有毒癖,借錢吸毒致不斷有人上門追債。另方面,被告自03年起患情緒病,在壓力下犯案,與前夫及前男友分別育有兩女,其中幼女的腳上有骨瘤。 法庭記者:徐曉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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