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樂陶僭建案上訴 指水池類似兒童嬉水池而非建築物

潘樂陶僭建案上訴 指水池類似兒童嬉水池而非建築物

【Now新聞台】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因僭建被判罰款兩萬元,他不服定罪及刑罰上訴。法庭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裁決。

潘樂陶抵達法院聽取聆訊。他因屯門獨立屋內的一個水池 ,去年被裁定違反建築物條例,判罰款兩萬元。

代表他的律師指,水池沒有供水及排水系統,性質類似兒童嬉水池,不符合建築物條例下建築物的定義,控方未能證明水池是永久存在及難以拆卸的建築物。

律政司一方解釋,水池注滿水時重約14噸,顯然是一個建築物。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問及重量對獨立屋的結構造成甚麼實質影響,律政司一方指專家報告指沒有影響,但認為加設重達14噸物體前,要申報及接受審批是正常的做法。

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