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樂陶僭建罪成罰款 就定罪及刑罰上訴遭駁回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位於屯門小欖的獨立屋僭建水池,前年被判僭建罪成,罰款兩萬元。他就定罪及刑罰提出上訴,今日遭高等法院駁回。 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頒布書面判詞,指原審裁判官的裁決正確,定罪穩妥,而且控罪最高罰款為40萬元,但潘樂陶只是被判罰款2萬元,並非嚴厲刑罰,因此駁回上訴。 潘樂陶早前被控違反《建築物條例》,在他位於屯門海詩別墅的獨立屋中,僭建一個體積超過14立方米的水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