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台灣】內地公安:12港人案已完成偵查 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12被捕港人包括李宇軒外、鄭子豪、廖子文、黃偉然及鄧棨然等。資料圖片
12被捕港人包括李宇軒外、鄭子豪、廖子文、黃偉然及鄧棨然等。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等12名港人,在今年8月擬從本港偷渡往台灣時,被廣東海警截獲,隨後被扣押在深圳市鹽田區看守所。據深圳鹽田警訊消息,今日已依法移送鹽田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今日發布通報稱,12人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偷越邊境案件偵查終結,依法移送鹽田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另外,據了解,受廖子文家屬委託的內地律師李國蓓今早到深圳鹽田看守所,要求與廖子文會面,但鹽田公安局法制科警官表示,廖子文在看守所內已自行委託社會律師,並非法援律師。李國蓓質疑,廖子文在案發時未滿18歲,按法規他不能自行委託律師,並指他只是學生,質疑他為何能自行委託社會律師。

12名香港人蛇包括11男1女,年齡介乎16歲至31歲,男子包括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其餘為張俊富、張銘裕、李子賢、郭子麟、鄭子豪、廖子文、黃偉然、鄧棨然、嚴文謙及黃臨福,他們在港皆被控不同罪名及獲准保釋候審,另一女子喬映瑜則被警方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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