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顯倫:法院處理司法覆核時無意識到基本法解釋權在北京手中

烈顯倫:法院處理司法覆核時無意識到基本法解釋權在北京手中

【Now新聞台】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在報章撰文,批評法院在過去一年幫助創造了導致街頭混亂的社會環境,形容部分法官把自己抬高到全國人大的位置。

文章以「是時候緊急改革了」為題,烈顯倫先提出為何近年北京對香港司法機構會如此不信任。他指,法院在部分案件涉及對基本法的解釋,援引海外的規範和價值做法錯誤,與普通法的宗旨相違背。

最令人驚詫的例子是去年11月,高等法院裁定禁蒙面法違憲。判詞指出,立法會有權力及職能立法,緊急法賦權行政機關在認為危害公安的情況,可訂立任何規例,相關的立法權力太闊。

烈顯倫指,負責的兩名高院法官全面宣稱緊急法牴觸了香港的憲制秩序,效果上是把自己抬高到了全國人大的位置,形容法院理解一國兩制政策遲鈍得令人瞠目結舌。

烈顯倫表示,法院持續地讓公共利益屈從於個人權利的主張,法律被破壞卻沒有懲罰,法院在過去一年實際幫助創造了導致街頭混亂的社會環境。

他又指,法院處理司法覆核時無意識到一個基本事實,就是基本法的解釋權不在香港法院,而在北京手中;而法院允許律師顛倒基本法,長期累積的結果是港區國安法讓行政長官指定法官處理國安法案件,而非司法機構去決定。

烈顯倫又批評大律師公會一再公開聲明說北京干預香港事務,質疑他們是否不接受香港的主權已回歸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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