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屍命案被告囚終身 官稱公義終得彰顯

被告顏永周依例被判終身監禁。

【星島日報報道】偷渡來港多年的凍肉店切肉員於前年五月在深水埗住所殺害並肢解前妻阿姨,警方在切肉員住所發現大量死者的血迹,而屍體何去至今屬謎,被告面對的謀殺罪,依例被判終身監禁,法官李瀚良形容案件令人心寒,被告殘酷無情及心機算盡,李官明言對被告沒絲毫憐憫,警方成功偵破本案有賴閉路電視能正常運作,否則恐怕被告會消遙法外,本案的結局正正反映,「法律制裁過程雖然緩慢,但最終公義仍會得以彰顯」。 西九龍總區重案組第3A隊女高級督察劉詩慧向本報透露指,警方當天到被告家中查案時他爬窗逃走,自招嫌疑,而警方追查死者當日經過及被告扔屍體的路線,觀看過千個閉路電視片段,最後鎖定屍首可能身處屯門稔灣堆填區,但礙於當時距離案發日已約三星期,挖掘已動員過百警力,但死者屍體相信被肢解分散或已開始腐爛,盡全力亦不能尋回死者屍體,但希望現把罪犯繩之以法能令死者安息。案中曝光的證物中,包括在被告家中尋獲一個有死者血濺的茶几、一隻鐵錘及兩對染有被告及死者血迹的鞋子。 消息指,警方今次成功破案,主要有賴閉路電視片段,證實被告有入無出,並沒有離開涉案單位的片段,此外,警方在兇案現場的沙發,櫃底等隙縫中檢到死者的血迹,雖然現場已被兇徒抹得一乾二淨。 三女四男陪審團在本周三於高院退庭商議九小時後,以五比二大比數裁定被告謀殺罪成,六比一裁定其阻止屍體合法殮葬罪成,被告昨因謀殺罪成被依例判處終身監禁,另亦因阻止屍體合法殮葬罪而被判監七年,兩項刑期同時執行。 李官昨宣讀判詞指,五十二歲已婚被告顏永周殘酷無情及心機算盡,即使被陪審團裁定罪成後並沒有任何求情,可見他犯罪後毫無悔意。李官指被告一直堅稱一些令人厭惡的謊言,公然侮辱公眾道德,故對他毫無憐憫之心。閉路電視片段亦於本案起了應有的作用,被告不擇手段地肢解死者以掩飾其謀殺行為,顯示出被告對死者並不尊重,相信事件令死者家人傷心欲絕。李官亦公開稱讚警方鍥而不捨的調查,令罪犯不能逃之夭夭。 死者兒子陳浩文在庭外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我對於裁決感到安慰,但母親的遺體仍未尋回而深感遺憾」。陳亦感謝香港警察兩年來鍥而不捨的調查而令犯人繩之於法,陳最後亦哽咽地表示希望母親在天之靈能對此公正的判刑感欣慰。 被告顏永周一直細心聆聽庭上內容,聞判後表現冷靜及面不改容。控方指被告曾多次因偷渡及使用偽造身分證等罪名被判入獄,於一九八八年、九二年、九四年及一〇年每次入獄九個月至三十個月不等,而被告最終於一一年六月放監,並一直於石硤尾街市凍肉店受聘為切肉技師,月入約一萬六千元。辯方徐福亮大律師在判刑前指被告並沒有任何求情,但表示阻止屍體合法殮葬罪最高刑罰為監禁七年,故冀法官考慮酌情判監禁三年。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一〇五——二〇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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