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否認塗鴉港鐵設施 稱逃跑不代表心虛

【on.cc東網專訊】無業男被指在去年9月,管有噴漆及剪刀等物品,並用漆油塗污港鐵站內售票機及中銀自動櫃員機,被控刑事損壞及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他否認控罪,案件今(30日)在九龍城法院開審。辯方爭議控方未能證明刑毀的人就是被告,以及他的不法意圖。法庭裁定表證成立,被告不自辯也不傳召證人,案件押後至11月16日裁決。

22歲被告盧栢軒,報稱無業。他被控於2019年9月1日,在港鐵鑽石山站內,損壞屬於港鐵的3支閉路電視鏡頭及3部自動售票機,和損壞屬於中銀的一部自動櫃員機。另外,他亦被控保管一樽塑膠的白色油漆、一支刷、兩把剪刀、一把鎅刀、兩支黑色噴漆、一支白色噴漆及一個打火機。

控方案情指,當天中午12時許,一名穿黑衫黑褲孭背囊,戴鴨舌帽、深色眼鏡和深色口罩的男子,進入鑽石山港鐵站,用噴漆連續噴污3部售票機、閉路電視鏡頭,以及中銀櫃員機,之後逃去。警員到場,追捕穿着黑衣的被告。過程中被告把背囊掉到地上,他最終被截停,警方並在背囊中檢獲涉案物品。

辯方陳詞指,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刑毀的黑衣人士便是被告,而且涉案物品只是一般裝修工具,不一定是用作毀壞。而即使被告逃跑,也不代表他作賊心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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