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萬宜水庫涉管有爆炸品 認罪還押7.2候懲

【on.cc東網專訊】24歲無業男子去年在萬宜水庫,與同伙趁夜深燃點炸藥,期間有人形容「爆得好X勁」。埋伏於附近的警員遂將一行人拘捕,事後起訴該名無業男子一項管有炸藥罪。被告今(17日)於區院承認控罪,謝沈智慧法官把案件押後至7月2日量刑,待索閱被告的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候懲。

被告盧國華,屬初犯,承認在2020年6月11日在西貢萬宜水庫東壩,明知而管有爆炸品,即一條金屬管,內含45克爆炸品。案情指當日凌晨2時許,3名警員在萬宜水庫東壩主壩以望遠鏡及夜視鏡觀察400米外的防波堤,看見有4名人士。該處及後傳來爆炸聲及有煙霧,警員於是在附近埋伏。包括被告在內的4名人士朝警員埋伏處走近,其中一人表示「爆得好X勁」,警員其後截停4人。

警員在被告腰包發現一個載有粉末的金屬圓筒,該圓筒長8厘米、直徑2.5厘米,筒蓋有孔,圓筒由兩張膠紙包着,及一支電筒、打火機及黑色手套。炸彈處理主任發現圓筒內粉末用火點燃,便會猛烈爆燃,屬爆燃性爆炸品,一經點燃,其熱力及碎裂效應在一定範圍內可使人受傷及財物受損。而圓筒並沒有點火器故不會爆炸,但涉案爆炸品對火燄敏感,任何經燃點的物料皆可能觸發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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