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惑包圍警總案 周庭判刑押後至12月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前成員周庭,去年6月涉嫌煽惑示威者包圍警總,周庭早前承認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項罪名,黃之鋒及林朗彥則不認罪,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將押後周庭的判刑至12月1日,並將黃之鋒及林朗彥的審訊排期在11月下旬至12月初處理。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表示,近日疫情嚴重,法庭曾抽起案件,由於案件涉及很多人,包括律師團隊及多人聽審,擔心案件被抽起,再安排會較麻煩,將審訊排期在11月23日至26日、30日及12月1日處理。 至於黃之鋒及林朗彥的審前覆核,主任裁判官表示,將以「案中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