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書騙徒扮投資人 散戶痛失122萬

【本報訊】騙徒假冒投資專家及投資老師犯案,為令投資者信服,騙徒自己亦非常「熟書」,故即使有多年投資內地股票經驗的人士亦中招。化名李先生的受害人,日前便透過視像分享其遇騙經歷,他正正就是有多年投資經驗的人士,惟仍不慎中招,慘被騙去122萬元。

今年51歲的李先生,目前無業,他受騙前有大概10年投資內地股票經驗。自稱投資公司職員的騙徒去年年底透過WhatsApp接觸他,指示他下載一個虛假投資流動應用程式,並存錢至3個本地個人銀行戶口及一個不同於平台名稱的公司銀行戶口。他指:「佢介紹嘅股票同我平時出面交易嘅好類似!」故他不虞有詐。

提取資金被收高昂手續費

在開設投資戶口及存款約60萬後,其戶口顯示獲利約10萬,他亦曾成功提取相關利潤,形容:「見到買嘅股票可以升到停板,10%、10%咁嘅利潤。」故他後來「加碼」近70萬元,惟當他向平台要求提取早前所投資的100多萬元投資本金,以及帳面上所獲的超過幾十萬元利潤時,就被要求繳交高昂手續費,才洞悉是騙局。

證券及期貨專業總會會長陳志華指,騙徒緊貼時勢,知道近日投資內地股票情緒熾熱,便趁機出擊,誘使投資者用其假投資平台買賣內地股票,聲稱正當投資平台手續費高及有限制,用其平台要求低且自由度大之餘,更可在香港買到所有內地股票,因此多人受騙。陳提醒市民勿輕信所謂內幕消息,並說︰「陌生人邊會咁好免費將消息話畀散戶知,分一杯羹呢?」他建議市民可在證監會網頁「持牌人及註冊機構的公眾紀錄冊」,查詢證券商或持牌代表的真偽。

執法部門則建議市民,切勿隨意點擊可疑短訊、電郵或網頁內的超連結,亦不要在來歷不明的應用程式或網站,輸入個人資料及銀行戶口資料等;如對方要求存款至個人銀行戶口作投資,這極有可能是騙案。在香港從內幕人士取得資料或消息,藉以買賣或使其他人買賣有關股份或衍生工具,從而牟利或避免虧蝕,或觸犯《證券及期貨條例》的內幕交易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