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水淋印傭背判囚1年兼罰$500 七旬婦聞判:無中生有一定上訴

倪荷玉(左)聞判後指判決唔公平一定會上訴。

【星島日報報道】七旬老婦疑不滿女印傭在其丈夫過世後才到任,其後涉用熱水淋向女傭背部,早前被裁定兩罪罪名成立,暫委法官李志豪今判處被告監禁1年並罰款500元,退庭後公眾席傳出「無中生有」、「好唔公平」、「一定上訴」的言論,被告亦說「哪有這樣子判我的」。 被告倪荷玉為印尼華僑,於中國內地與丈夫結婚,其後到香港生活,現居公屋,靠老人金過活。她去年特意聘請印尼女傭照顧其癱瘓丈夫,惟對方未到任時丈夫已離世,被告將丈夫的死歸咎於印傭,更不時責備對方,之後被告涉嫌以熱水淋灼印傭背部,並將其解僱,故被控有意圖使他人身體嚴重受傷,及在僱員喪失工作能力期間解僱僱員兩罪。 暫委法官李志豪判刑時指,考慮到被告78年來都沒有犯罪,該次為單一事件,被告一時衝動,才會失去理智犯案。雖然印傭當時晦氣地說「你先生要死就死啦」,言論帶有挑釁性,但被告從後用熱水淋向女傭背部,讓人沒有反擊之力,故第一控罪以15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判處12個監禁,而第二控罪則罰款500元,並從擔保金扣除。 辯方引用心理和醫學報告指,被告再犯的機會極低,沒有暴力傾向,事後她出現情緒低落。報告亦顯示,被告沒有自殺傾向,與其沒有悔意的表現相符。控辯雙方亦確定事主已完全康復,但辯方沒有就第二項控作求情。 辯方亦呈上15封求情信,當中包括其新抱指奶奶「平易近人」,引證她走過78年到今日,從來沒有怨恨,非處心積慮犯案。辯方亦引用背景報告指,被告有10個兄弟姊妹並依然健在,當中不少亦有為被告撰寫求情信,今庭上公眾席亦近乎坐滿。 法庭法官:盧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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