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血公民李政熙認襲網台女記者候懲

李政熙(黑衣)在熱鄭錦滿陪同下離開法院。林綽姿攝

星島日報報道】熱血公民成員李政熙(30歲)涉於今年5月在秀茂坪踢傷一名報稱網台記者的女子,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他早前否認控罪,案件今於觀塘法院審訊,被告今日承認控罪。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6日,等候社服令報告判刑,她指出案件涉及記者採訪工作受阻,有別典型衝突傷人案。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不是有預謀有計劃犯罪,而且女事主傷勢輕微。裁判官明白被告的行為是一時衝動,但事主是網台記者,案件涉及其採訪工作受阻,不能說是案情輕微。 案情指,今年5月7日熱血公民在秀茂坪為新設的地區辦事處辦開幕禮,網台「香梘電台」派員採訪,卻不受主辦方歡迎,參與活動的被告與網台女記者甄穎施口角,期間踢傷施右腳。 另外,當李政熙離開法院時有市民出言挑釁。 法庭記者:林綽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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