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睡房搜尋 驚叫:喺度啊 空姐胞妹忍淚作供 「一對腳伸出衣櫃」

【星島日報報道】港龍航空空姐一三年被殺案,空姐前男朋友否認一項謀殺罪,案件昨在高等法院續審。死者陳曼儀的細妹陳蔓禎憶述,在發現長姊倒斃房內衣櫃當日凌晨,父親獨自到三姊妹睡房搜尋長姊的行李箱。突然父親大叫:「喺度啊!」她以為父親發現行李箱,不料她從房門口斜望見到一對腳伸出衣櫃,「大概都知道係我家姐」。她 父親不要再碰任何東西,並以手機報警。她的母親站在背後,頃刻崩潰大哭。

報稱無業的卅歲被告莫俊賢被控於一三年十二月四日,在荃灣荃威花園一個單位內,謀殺廿六歲港龍空姐陳曼儀。法官開審時提醒陳蔓禎,審訊期間控辯雙方或會要求她回憶難過的往事,若她需要暫停可隨時揚聲。主控官程慧明於主問期間兩次問陳是否需要小休,陳均鎮靜地回應說:「唔使」。陳作供期間強忍淚水,不時哽咽及以紙巾拭鼻。

陳蔓禎於庭上透露,死者在大學取得工商管理學位,陳蔓禎稱呼她為「大家姐」。案發當日凌晨,陳接到長姊的同事來電,指長姊未有上班。陳一直以為長姊正外出工作,聞言後「覺得好唔妥,等 幾日都無消息」,於是上網查看長姊的更表。她以為長姊在十二月四日至七日均不用上班,後來發現更表上於七日一欄顯示的「NS」字樣代表「No Show」而非休假,便開始在屋內搜尋長姊的東西。

「對鞋在牀上好唔正常」

陳首先到長姊的碌架牀上隔搜尋,見到整張牀有被鋪蓋 。她掀起被鋪,發現長姊工作用的黑色高跟鞋、手袋和制服外套都在牀上。她心想「對鞋 張牀上面係好唔正常 事」,認為事態嚴重,因此立刻叫醒父母。一家人隨即搜屋,嘗試找出長姊的行李箱,若行李箱在家,則表示長姊無上班。

陳又憶述十二月四日放工回家後,留意到房內兩扇衣櫃門左右倒置,父母卻稱無移動過衣櫃門。她指衣櫃內多放置大褸和袋,雖然兩扇門倒置後難以推開,但她一家人不常打開該衣櫃,而事實上兩門倒置不大影響她取東西,所以她無即時處理。

主控官程慧明向陳展示多幅案發現場拍攝的照片,包括三張拍攝長姊遺體的照片。法官質疑控方無必要讓證人看該些照片,控方同意並收起一張近距離拍下遺體的照片。

程其後轉問死者男朋友的事情。陳指自己認識長姊的前任男朋友為被告莫俊賢,並見過他多於一次。案發後她才得悉長姊生前新結識了一名姓胡的男朋友,但她不認識該名姓胡男子。她稱長姊「好早之前」已經想與被告分手,但因被告不斷懇求不要分開,長姊才不能跟他分手。惟她理解的是,案發時被告並非長姊的男朋友。

控方又播放死者生前向港龍請假的錄音,陳說長姊「把聲有 震,有 驚,同平時有 唔同」,法官隨即再提醒陪審團,證人對於事主精神狀態的意見不能作呈堂證供。陳其後謂長姊平時聲綫響亮,談吐淡定流暢,錄音中她卻不時停頓 氣。辯方大律師栢偉利(Leslie Parry)盤問時質疑,一般情況下若僱員「詐病」,他撥電請病假時聲綫是否大多都缺乏信心,陳表示同意。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二四三——二○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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