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空置稅,時機已錯失

我的事功,毫無痕跡。二〇〇一年九月三日,我在《蘋果日報》論壇發表評論文章<塘裏無魚,懂釣魚有何用>,首次提出徵收物業空置稅,逼使物業發揮其使用價值,強調物業的使用價值(居住、營業及社區凝聚)不可被物業的投資價值所掩蓋。十年來每年都在報章重提此論,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我再在《信報》發表文章<平抑租價 徵收物業空置稅>,之後每年在《信報》寫一次,直至專欄被停止。文章修訂之後,收入拙作《九評地產黨》,此書是合著。

全香港第一個夠膽頂撞地產霸權而提出物業空置稅的,是陳雲,之後我當然無運行,八個報紙專欄逐步被撤銷,在大學的教席也終於不保。各位難以想像,我未得罪地產商和發起本土運動之前,我有八個香港報紙的專欄。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三日,《信報》以「鄭汝樺考慮『物業空置稅』打擊炒家」為頭版新聞。十年之後,此言論禁忌終於打破。

八年之後,現在特區政府終於打算採用。當時我提出的物業空置稅,首先是在商舖執行,之後是在住宅、填泥的棕地,最後推廣到荒廢的農地。我當年提出荒廢農地的處理,可以徵收空置稅,也可以由政府的保育基金付予地主每年環保津貼費用之後,納入保育基金會管理,土地依然由地主持有。這是模仿Nature Reserve Fund 的做法。

目前政府處理荒廢農地的做法,是納入保育土地範圍,但不給予地主津貼,令地主發怒而砍樹及放火燒地。最終生態價值破壞而開發用來建屋。南生圍之類的土地就是這樣的命運。這是政府有意這樣做的。
我當年在政府提出,也在專欄寫作文章,但政府並無反應。其實現在的時機已經過去。政府做什麼都救不回。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