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公司經理等2人涉月收1500元 助保安員「保就業」被控

【on.cc東網專訊】廉政公署今日(5日)落案起訴一間物業管理公司一名物業經理及一名前保安員,控告二人涉嫌串謀每月從一名保安員收取1500港元賄款,以讓對方繼續獲公司僱用,兩名被告已獲准保釋,以待星期三(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楊偉智(51歲),佳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物業經理,及陳秋和(64歲),佳定前保安員,同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

楊偉智於案發時為佳定的物業經理,負責政府總部的物業管理工作。陳秋和是佳定的保安員,受楊偉智的監督。

控罪指二人涉嫌於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8日期間,一同串謀和與另一名受楊偉智監督的保安員串謀,使楊偉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從該保安員接受每月1500港元,作為協助他繼續受僱於佳定的誘因或報酬。據報楊偉智從上述保安員接受賄款共1.5萬港元。佳定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更多即時新聞詳情請上東網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