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應北京要求拒向美移交逃犯 保安局稱不宜披露資料

美國國務院早前有報告指,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應北京要求,拒絕向美國移交一名逃犯。署理保安局局長區志光回應表示,不宜公開討論移交逃犯的個別個案,當中涉及的資料亦不宜披露。 區志光書面回覆議員質詢時說,根據《逃犯條例》,任何向特區政府提出的移交逃犯要求,都要先由行政長官發出授權進行書才可繼續處理,行政長官會徵詢律政司意見,決定是否發出授權進行書,而特區政府要向中央人民政府通報接獲和提出的移交逃犯要求。 區志光強調所有移交逃犯要求都嚴格按照條例及與相關司法管轄區的協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