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接納委員會推薦 任命林文瀚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林文瀚獲推薦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林文瀚獲推薦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今次的推薦,會在得到立法會同意後,根據《基本法》作出任命。

林鄭月娥表示,林文瀚在主理上訴案件能力全面,在處理各類民事案件,特別是公法和憲法案件方面經驗豐富,堪稱專家,他撰寫的判詞理據清晰透徹,中肯持平,經常輯錄於各種法律匯報,並在聆訊的論述及法庭的判詞當中廣受引用。

林鄭月娥又說,林文瀚在督導優化司法工作的改革方面極富經驗,相信他會對終審法院作出重大貢獻。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歡迎特首接納任命林文瀚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的推薦。

林文瀚現年59歲,在香港出生,1984年在香港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1985年在港私人執業。他2001年加入司法機構,由區域法院法官做起,其後分別出任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上訴庭法官及副庭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