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稱不評論李宇軒個案 冀尊重個人權利及執法部門

林鄭月娥表示,不評論李宇軒個案。(任浩鋒攝)

「12港人案」中的李宇軒早前在內地刑滿被移交本港警方,他的家人表示未能與他聯絡。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不會評論李宇軒的個案,但可以肯定地說執法部門對法律的持守非常嚴肅。

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每名被拘留等待上庭的人士,會被告知個人權利,例如是否要見家人或律師,但如果被拘留人士不願行使有關個人權利,當局亦要作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