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稱人大常委會決定合憲合法 確保議員符合基本法

林鄭月娥說人大常委會決定合憲合法合理,確保延任議員符合基本法要求。(李駿彥攝)

政府宣布,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及梁繼昌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4人早前報名參加立法會換屆選舉,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現時要處理的問題是4個經依法認定並非真誠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被裁定提名無效及不具備參選資格的人,應否被繼續容許履行立法會議員職責。

她說,從簡單邏輯來看,一個不符合參選法定要求及條件的人,自然不具備出任立法會議員的法定要求及條件,如果容許一些不符合基本法要求的人出任立法會議員,明顯偏離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104條的解釋,當中提到宣誓人宣誓後,從事違反誓言行為的要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林鄭月娥說,有關問題涉及人大常委會有關第六屆立法會延任不少於1年的決定,以及對《基本法》104條的解釋,特區政府不能自行下決定,因此特區政府請求中央人民政府提請人大常委會,從憲制層面解決問題。

她認為,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合憲合法合理,可確保延任議員符合《基本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