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稱房委會代付現金津貼屬「得意想法」非政府措施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日前表示,如果政府交付房委會土地後,建屋建得太慢,輪候公屋現金津貼應該由房委會支付。她早上出席行政會議前澄清,有關說法並非建議,只是「得意的想法」,亦並非政府措施,否則會寫入新一份《施政報告》。她認為有報道指政府「諉過或懲罰房委會」,屬於誇大形容,可能近日社會較為平靜,有關報道無謂製造社會矛盾,屬沒有建設性。 林鄭月娥又表揚及肯定房委會及房屋署過去4、5年的努力,指出本屆政府約5年任期內,公營房屋的興建有96500個,比上屆政府的5年多5成,反映有關同事盡心盡力工作。 她又提到,社會上對建屋的流程有討論並非壞事,如公屋能加快興建一個月,劏房居民便可早一個月上樓,她與官員都有深刻感受,因此一有機會便探訪劏房或擠迫戶,找出完善工作的動力,因此有關想法,是希望有更大動力推動公營房屋的興建。 另外,林鄭月娥表示,現時公屋平均輪候時間為5.8年,令人憂心,如果能夠改善就應改善,房委會及房屋署兼負重任,她認為建屋的時間可能已是「世界級」,但建屋的前期流程大大落後於形勢,公屋及私樓都一樣,因此《施政報告》提出精簡程序,尤其房委會的建屋不用入則,因此內部可檢視有無精簡的空間,強調未來10年公營房屋的土地出現「頭輕尾重」,如能壓縮程序,可更早配屋於居民。 她又建議房委會及房屋署可多用「組裝合成」的方法,以及新的採購模式,由承建商設計及建造,可減省很多時間、質素較好,亦較環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