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市生意違競爭例 外賣平台願撤限制

外賣平台條款苛刻,有些食肆並無參與。
外賣平台條款苛刻,有些食肆並無參與。

外賣平台現由foodpanda、deliveroo戶戶送兩大公司主導,佔據逾90%市場。該兩大平台要求餐廳簽訂獨家條款,與其他外賣平台合作的餐廳將被懲罰,並設立價格限制等。競爭事務委員會認為該些協議或損害競爭,違反《競爭條例》。兩大平台承諾修訂條款,容許餐廳與新進或小型外賣平台合作、刪除價格限制條文等。該會指,建議的承諾能釋除反競爭的疑慮,擬接受承諾,並諮詢公眾。

禁食肆提供較低價格餐點

大眾於新冠疫情下多用了外賣平台,但各平台的食肆各有不同,不少為獨家餐廳。競委會調查發現,平台為擴大餐廳網絡並限制對手的餐廳數量,會以較低佣金及限營銷活動或銷售分析等,說服食肆簽訂獨家合約,一般收取獨家餐廳的佣金接近25%;而非獨家餐廳的佣金則達33.3%。不過,獨家餐廳難以轉換合作模式,與其他平台合作,其中foodpanda要求餐廳預早90天通知;deliveroo戶戶送更不准轉非獨家,除非終止合作後再簽新約。

若食肆私下與其他平台合作,該兩個平台會追收佣金差價,但競委會指,佣金差價追收日數遠超實際日子,最長達半年。兩家平台亦阻止合作餐廳在堂食或自家外賣服務,向消費者提供較低價格的餐點。而foodpanda另會要求餐廳採用外送服務時,必須同時採用其外賣自取服務。

其他外賣平台市佔率僅1%

競委會認為兩個外賣平台具市場權勢,條款或妨礙新成立或小型平台進入市場及擴張業務,或削弱市場競爭,而過往多間小型外賣平台難以生存或持續於1%的市佔率,該會相信行為或違反《競爭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

兩間平台與競委會商討後,建議承諾修訂獨家條款,即使餐廳日後與市佔率不超10%的新進平台及小型平台合作,亦不會失去與現有獨家合作時所享有的較低的佣金率;修訂違反獨家合作條文,令餐廳可更容易轉為同時與其他平台合作。若餐廳違反獨家合作條文,平台只可要求兩個月通知期及追收最多兩個月的佣金,亦刪除價格限制條文。foodpanda亦讓餐廳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外賣自取服務。

不過,競委會指承諾有效期3年,而若兩大平台各自市佔率跌穿30%,大部分承諾將失效,惟foodpanda則會維持取消於其他外賣平台的價格限制。該會解釋做法是參考歐盟等外國做法,市佔率達30%持獨家條款等才有反競爭效果。

foodpanda回應指,由於相關法律程序進行中,暫時沒有補充,將繼續全力配合競委會。deliveroo戶戶送香港區則回應指,將在公眾諮詢完結後續與競委會溝通,目前尚未作出任何決定。

deliveroo戶戶送不准食肆轉「非獨家」,除非終止合作後再簽新約。
deliveroo戶戶送不准食肆轉「非獨家」,除非終止合作後再簽新約。
foodpanda要求餐廳預早90天通知才可與其他外賣平台合作。
foodpanda要求餐廳預早90天通知才可與其他外賣平台合作。
市民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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