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教師書面同意 公眾准查註冊資料

教育局開放公眾查閱教師註冊資料,但申請人須事先徵得當事人的書面同意,當局稱已平衡公眾利益與法例精神。

【星島日報報道】教師註冊資料以往不對外公開,曾引起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及批評,教育局經兩年諮詢,早前在當局網站提供申請表格,供公眾在事先取得該教師的書面同意下,查核個別教員的註冊資料,包括該教師現時是否檢定或准用教員。教育局指措施是平衡公眾利益與法例精神,有立法會議員質疑措施過於複雜,令公眾難以查核。 教育局五月在官方網站上載「發放教師註冊資料申請表格」,首度供公眾或家長查詢個別教員的註冊資料,申請人須事先徵得教師書面同意,在表格填報姓名、教員註冊證號碼等資料,授權教育局發放其註冊資料給申請人。當局發布的教師註冊資料,包括當局有否該教師的註冊記錄、有關教師現時是否檢定教員或准用教員,若教師曾經是檢定教員或准用教員,有效期及期限為何。若教師未填妥表格,當局便不能處理查詢申請。 反觀學校使用的「查詢教員註冊資料申請表格」,提供的教師註冊資料更詳盡,包括教育局曾否拒絕或取消教師註冊,以及有否就教師註冊資格發過警告信,雖同樣須徵求應徵者同意,但這些敏感資料不會向公眾發放。無論公眾抑或學校,都須事先徵得當事教師同意,始可索取教師註冊資料。 申訴專員公署一五年曾主動調查,批評教育局以私隱為由未向家長及公眾人士公開教師名單,當局其後就「公開註冊教師名單」進行公眾諮詢。當局昨回覆本報指,公眾人士對應否公開教師註冊資料無明確取向,業界則傾向建議家長在有需要時,向學校查詢個別教師的註冊資格,強調現行做法已諮詢法律意見,平衡公眾利益與法例精神,當局處理索取個別教師註冊資料的申請時,亦會按法律規定,慎重考慮其理據及原因。 津貼中學議會前主席林日豐指,當局曾諮詢中小學校長議會,業界共識均認為教師註冊安排與其他專業行業有別,並非由專業公會負責,以往教師註冊時亦未被告知,註冊資料可能被披露,「雖可要求將來註冊的教師同意披露資料,但追溯以往註冊的教師就未必公道」,他認為現行措施已平衡教師私隱與公眾知情權。 不過,立法會教育界議員葉建源質疑措施實際令公眾難以查核,認為應仿效其他專業團體做法,公開披露註冊資料,「教師註冊資料不是私隱.應該是公開資料,況且這不是常用的機制,毋須過分製造程序上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