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亞公開中央要求特首四大條件

港澳辦主任王光亞。

【星島日報報道】下一屆行政長官選舉明年二月中接受提名,但多名重量級潛在候選人仍未明確表態。中央向來為特首候選人訂下三大條件,包括愛國愛港、中央信任和港人認同。港澳辦主任王光亞上周在《紫荊》雜誌訪問中,列出中央對下屆特首人選的四大標準,包括「愛國愛港、有管治能力、中央信任、港人擁護」。王光亞指出,特首參選人要以港人福祉為依歸,向市民講清施政理念,通過選舉團結港人,直言中央會觀察各名參選人,認真分析和研究各人的施政理念和取向。 王光亞在新一期《紫荊》雜誌的專訪中指出,「一國兩制」是全新事業,實踐過程中出現新情況、新問題、新挑戰是很正常,不能期望一帆風順,但中央對香港有信心、有耐心,「一國兩制」的成功「本身就是中國夢的組成部分」,國家不可能放棄香港。他又提到過去一年,世界政治不平靜,經濟低迷,香港發展的外圍環境不是十分理想,但香港過去一年經濟仍平穩發展,特別是失業率保持低位,實屬不易。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一三年在談二○一七年普選安排時,指特首需具備愛國愛港、中央信任、港人擁護三大條件。來屆特首選舉,王光亞將條件改為四項,包括是「愛國愛港、有管治能力、中央信任、港人維護」。他希望「任何一個參選人都要明白行政長官的職責,明白國家的要求,明白香港市民的希望」,並應以港人長遠福祉為依歸,向市民講清施政理念,通過選舉團結港人,帶領港人向前走。 王光亞表示,特首要能「準確地貫徹落實《基本法》,全面、準確、客觀向中央反映香港情況,提出工作意見;也要用符合香港法律規定、符合香港情況的方法向市民解釋中央的政策,落實中央的決策。」他又指,特首既代表香港,也代表中央,特首在香港選出後要由中央任命,而中央與香港社會同樣對特首有要求、有期望,就是要領導香港社會向前發展。 王光亞又希望選舉是「理性、健康、富有建設性」,長遠形成高度文明的選舉文化。他希望選委會能選出一個中央信任、港人擁護的特首。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表示,王光亞在訪問中是想說明中央溫和務實的對港政策,以此確立對特首的要求,希望下屆特首能配合這些政策進行管治。 他認為,中央希望下任特首能以包容的管治方式,至低限度讓接受「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溫和反對派,減低對中央的對抗姿態,從而與中央改善關係,並讓他們更多參與特區政府的管治過程。 劉兆佳認為,中央現階段對下屆特首人選未有定案,會在未來一、兩個月觀察參選人能否展示其政治能力和智慧,爭取港人支持和中央信任,及不同黨派的支持,作為揀選特首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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