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民:切割中央與特區關係的行為是自欺欺人

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表示,中國憲法比《基本法》更早出現,《基本法》亦來自中國憲法,中國憲法自然對香港有法律效力。他說,即使沒有《基本法》,國家亦可以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 王振民出席研討會,表示中國憲法的內容,除了《基本法》中有相關條文取代或者修改以外,其他全部內容都適用於香港,形容《基本法》是對憲法的補充,如果將憲法和《基本法》分開,是對一國兩制的誤解和扭曲。他形容,切割中央與特區關係的行為是自欺欺人,香港不可能推翻國家憲法秩序。 王振民說,香港可以有獨立法治和司法制度,但不能有獨立的憲制秩序,香港的憲制秩序必須以憲法為根基,《基本法》為補充,兩者共同成為香港特區的主體框架。他又以廣東話說,「一國兩制就係咁」,否則就變成兩國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