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寶業設實務守則 獨立委會處理投訴

消委會聯同兩大珠寶商會推實務守則,昨舉行啟動禮。

【星島日報報道】為提升金銀珠寶玉石零售業界服務水平,消費者委員會與兩大珠玉石商會共同制定《珠寶零售業營商實務守則》,供五百多名會員商戶自願遵守,如必須於單據清晰列明價格、提供品質認證等,涉六個營運範疇,更成立獨立投訴審查委員會,由業內外人士擔任委員,處理消費者投訴,會員若違反守則,最嚴重可被褫奪會籍及認證資格,甚至轉介至海關等處理。 消委會聯同香港珠石玉器金銀首飾業商會和九龍珠石玉器金銀首飾業商會,昨推出《珠寶零售業營商實務守則》,為業界提供一套營商指引,涵蓋珠寶零售業六大營運範疇,包括品質認證、宣傳推廣、客戶服務、知識產權、市場競爭和網上銷售。 守則提出多項比法例更嚴格的要求,例如商戶必須於單據上列明金價、手工費、佣金等資料;須提供清晰的售後保障服務予網上消費者等。 業界更首度設立獨立投訴審查委員會,由前立法會議員方剛擔任第一屆主席,另有四名業內及四名非業內委員,負責處理消費者投訴。消費者購買珠寶玉器時若遇不滿,可先向消委會投訴,如調停不遂會轉介至投訴審查委員會跟進。投訴機制或設象徵式收費,以免消費者濫用,惟金額尚待落實。 香港珠石玉器金銀首飾業商會理事長黃紹基表示,兩大商會目前約有五百多個會員商戶,營業額佔市場五至六成,所有會員均需遵從守則,商會稍後會另設認證機制,期望三年後六成會員可獲得認證。 九龍珠石玉器金銀首飾業商會理事長劉克斌說,如發現會員違反守則,商會將制止相關行為,並為其員工進行培訓,倘有關行為未有改善,不排除會剔除其認證資格及會籍,甚或轉介至如海關等相關政府部門處理。 消委會主席黃玉山指,該會每年接獲約三百宗珠寶業相關投訴,佔投訴總數約百分之一,情況不算嚴重。投訴主要涉三大範疇,包括銷售手法、貨品質素和服務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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