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制定無障礙建設標準 殘疾人士冀獲社會更多了解

粵港澳大灣區城市之一的珠海,上月底市人大常委會通過《無障礙城市建設條例》,並將於今年12月正式實施,是繼深圳之後,全國第二個就無障礙設施制定法律條文的城市。 《條例》列明,道路、交通設施、公共建築、居住小區等要符合無障礙建設標準,違反條例的個人或單位,罰款200至2萬元人民幣不等。 曾在珠海讀書和生活多年、患有肌肉萎縮症要坐輪椅的方堅澤說,當地以往無障礙設施不是很多,但自從《條例》的草擬文件去年出台後,當局加快了相關設施建設,不過有些細節對輪椅人士來說,使用時不太方便,例如無障礙升降機的按鈕位置太高等。他又說,不同地方的民間團體加強交流,有助當局從殘疾人士角度出發,了解他們需要。 內地四大一線城市之一的上海,去年開始實施《無障礙環境建設與管理辦法》。關注殘疾人士生活配套的上海網絡博客趙紅程,曾經就當地一些場所的無障礙設施,進行實地評測,並拍攝成影片放上網。她說,上海整體的無障礙設施做得不錯,但大眾的觀念同樣重要,不應將殘疾人士視作「病人」看待。 患有小兒麻痺症、需以輪椅代步的趙紅程說,雖然不能說社會普遍存在「歧視」,但的確不少民眾仍不太了解殘疾人士的需要,而且內地城鄉之間的殘疾人士支援配套差距很大。她認為,無論是政府部門還是市民大眾,都要有關注殘疾人士的意識,在建設無障礙設施、打造宜居城市時,才能將社會資源用得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