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橫琴12月14至22日禁止小型航空器飛行

為確保重大活動期間珠海、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空域安全,12月14日至22日期間禁止任何未經批准的單位、組織及個人在該低空空域內飛行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 珠海市政府與廣東省政府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工作辦公室發表公告,如果違規飛行行為妨礙公共安全,公安機關等將依照法例處罰;若情節嚴重構成犯罪,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刑事責任;由此造成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相關責任人還應承擔相應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