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車撞人|黃志豪辭珠海市長 公安局局長免職
珠海市第十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三十一次會議昨日(8日)通過因工作需要,接受黃志豪辭去市長職務的請求,接受謝仁思辭去副市長職務,同時決定免去他的珠海市公安局長職務。會議同時決定,任命吳澤桐為副市長,決定他為代理市長;並決定任命喬雷為副市長及公安局局長。
珠海體育中心上月11日發生越野車衝撞人群事件,造成35人死亡,43人受傷,案件在全國引起廣泛關注,官方未有明確指出此次人事變動與案件的直接關聯,但輿論均認為珠海市政府高層需負上政治責任。
根據內地黨政領導幹部問責規定,轄區發生特別重大(死亡30人以上)事故、事件、案件,失職主管官員會被責令公開道歉、停職檢查、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等。按照有關規定,免職是不具懲戒性質的人事調整,而撤職屬於懲戒措施,屬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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