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駕車衝撞案 犯案駕駛被執行死刑
(法新社北京20日電) 中國廣東省珠海市去年11月發生車輛衝撞行人的事件,中國官媒今天報導,該名駕駛樊維秋已被執行死刑。
中國中央電視台報導,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命令,對樊維秋執行死刑。
去年11月11日,珠海香洲發生汽車撞人案,造成35人死亡,43人受傷。
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去年12月將駕車作案的樊維秋,依中國「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樊維秋則當庭認罪。
央視新聞報導,經法院查明,樊維秋因婚姻破裂,生活失意,且不滿離婚財產分割結果,於是決意透過駕車衝撞人群方式發洩私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