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期間紅磡被捕男子暴動等罪成判囚3年9個月

前年11月理大衝突期間,大批市民在理大外圍聲援校內示威者,一名在紅磡被捕的男子,被控暴動罪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早前被裁定罪成,今日被判囚3年9個月。 法官姚勳智判刑時表示,暴動是嚴重罪行,涉案暴動明顯並非突然發生,約百名示威者聚集堵路,甚至有人向警方投擲磚頭及照射強光,雖然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曾使用暴力,但量刑時應考慮整個群體行為,並非單單被告的行為,考慮到被告當日沒有作出帶領,事件亦沒有嚴重傷亡,判處他入獄3年9個月。 31歲被告雷爍鏗被控在前年11月18日,在九龍紅磡與其他人參與暴動,以及管有波子及膠索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