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再拘控11人暴動 官要求控方準備案發片段參考

前年示威者佔領理大與警爆發激烈衝突。資料圖片
前年示威者佔領理大與警爆發激烈衝突。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前年11月理大校園被「佔領」,警方日前再拘控11名男女,控以暴動罪,案件昨午在九龍城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聽取辯方保釋陳詞時,要求控方準備案發片段以供參考,強調案件不應仍繼續在晚上處理,影響集中力,案件今日下午繼續聆訊。

首案為5男5女被告,年齡由17歲至24歲,分別為黃貴鴻、莫紫微、許銘晉、明子軒、陳嘉鋒、方穎雯、鄭卓琳、伍秀妮,謝源紹及朱健君,同被控一項暴動罪,即前年11月18日在理工大學外暢運道連同他人犯案。謝另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

次案20歲被告余文博則被控兩項暴動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拒捕共四罪。

控罪指他前年11月17日及18日在同一地點犯案;另被控同月18日在理大康泰徑近暢運道管有雷射筆及抗拒警員23249。控方申請押後兩案至本月12日在區域法院答辯。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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