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涉聲援示威者非法集結 28人准保釋守宵禁令

去年11月理大有大批示威者聚集,爆發衝突事件。 資料圖片
去年11月理大有大批示威者聚集,爆發衝突事件。 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28名男女涉嫌去年11月中聲援理大示威者時參與非法集結,日前再次被警方拘捕落案起訴,今午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28人分3案處理。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10月19日下午,以準備區域法院轉介文件獲批。全部被告准許以5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居住於報稱地址,遵守晚12朝6宵禁令,每星期到指定警署報到1次或3次。

3案被告依次為20歲報稱無業的王晉彥、20歲網頁設計員鄭康成、16歲學生鄧朗言、28歲註冊護士賴恒基、19歲學生吳鎮鋒、22歲報稱無業的趙穎琪、24歲文員葉佩珊、21歲學生羅芷君、28歲文員王伊婷、20歲學生陳以諾、32歲教師羅曉峰、20歲學生蔡希霖、31歲侍應杜俊興、22歲學生鄧子健、31歲學生彭永強、25歲報稱無業的陳杰風、18歲學生麥俊彥、21歲學生周浩泓、23歲學生葉自傑、19歲學生吳肇韜、23歲從事道具製作的何兆川、22歲報稱無業的陳思晨、18歲學生高敬希、20歲學生曾曉琳、37歲報稱無業的陳綺敏、21歲學生王穎彤、22歲售貨員許巧靜和24歲電視台美術指導的洪妙賢,同被控於去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釁性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的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王伊婷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即1支鐳射筆。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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