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裝修工認非法集結下月判刑 官索勞教中心等報告

2019年理大衝突期間,尖沙嘴一帶有示威者聚集。 資料圖片
2019年理大衝突期間,尖沙嘴一帶有示威者聚集。 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24歲裝修工人在2019年理大衝突期間,在尖沙嘴科學館廣場一帶參與非法集結,他早前確診新冠肺炎完成隔離,今到區域法院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另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則獲准存檔法庭。練錦鴻法官把案件押後至10月11日判刑,以待索取其勞教中心及背景報告。

案情指,2019年11月18日早上約8時,案發當日清晨,大批示威者沿科學館廣場走向警方設於理大前的防線,他們期間打開約20把雨傘掩護,有人大叫要求釋放示威者,邊叫「一、二、一、二」迫近。警方機動部隊人員其後推進,示威者逃亡不同方向。

現年24歲的男被告賴俊雄當日身穿灰色短袖衫、黑色長褲及黑色波鞋,在科學館廣場附近的犯案範圍被捕,身上被搜出一包膠索帶、黑色口罩、黑色頸巾、黑色手袖、黑色帽、黑色噴漆等物品。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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