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通「南向通」初步包括存款、低中風險債券及基金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披露理財通「北向通」投資者資格、「南向通」理財產品範圍,並表示金管局正與三地監管當局積極推進各準備工作,以加快落實計劃。 「北向通」投資者須是持有香港身份證的香港居民,經香港銀行按金管局通告評估為不屬於弱勢社群的客戶。 「南向通」理財產品起步階段涵蓋風險較低及相對簡單的理財產品,預計主要包括存款,以及低至中風險和非複雜的債券及在港註冊成立並經證監會認可的基金。一些結構性產品或主要投資於衍生工具的產品,例如期貨、期權,將不會列入在內。 另外,內地投資者在香港銀行的投資帳戶的資金,應從其內地銀行匯款帳戶匯入,或來自「南向通」下的投資收益。資金只可用於購買理財通下的合資格理財產品,不能用作質押、槓桿、保證等用途。政府預期,香港銀行對內地投資者進行盡職審查及管理投資活動時,將毋須獲取內地投資者的信用狀況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