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銀因違反多項監管規定遭香港證監會罰款1155萬港元

【彭博】-- 香港證監會因瑞銀集團違反多項監管規定,對其處以總計1,155萬港元(150萬美元)的罰款;大約1年半以前,證監會解除了該行的IPO保薦禁令。

公告稱,UBS AG及瑞銀證券亞洲有限公司(UBS Securities Asia Limited)被分別處以980萬及175萬港元的罰款。

證監會調查發現,這家瑞士銀行於2004年5月至2018年5月期間,沒有適當地披露其在研究報告涵蓋的某些香港上市公司中所擁有的財務權益。

同時,UBS AG在向15名客戶銷售某發行人所發行的結構性票據前,沒有向客戶披露有關結構性票據的「止蝕機制」特點及確保他們明白與「止蝕機制」特點相關的風險。

證監會認為,其沒有以適當的技能和小心審慎的態度行事,亦沒有設立充足的系統及監控措施來確保遵守適用的監管規定。

原文標題UBS Fined $1.5 Million Over Regulatory Breaches in Hong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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