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時指對港區國安法質疑幾乎都是香港法律政治化結果

首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早前在報章撰文,指「港區國安法」提到行政長官可指定若干法官審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損害香港的司法獨立。內地環球時報發表社評,指李國能的觀點站不住腳,實際效果對香港也是不好,又認為幾乎所有對「港區國安法」的質疑都是香港法律「政治化」的結果。 社評指出,基本法的解釋權在全國人大,香港法律界嚴格履行「港區國安法」的各項規定,按照法治精神,沒有任何其他原則可以高於此,批評李國能的質疑既不符合基本法的真實內容,更不符合有關原則。 社評說,香港的司法獨立是一國兩制的重要內涵之一,北京從不存在破壞它的動機,香港法律界要對它有準確理解,不應出於政治原因或者價值觀偏好任意進行擴大化的解釋,又認為司法機構如何組成,並非司法機構可以自我決定,相信這是全世界共同的法治邏輯。 社評又說,香港特區的政治體制是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而非「三權分立」,認為以司法獨立的理由架空、削弱或分割行政長官的權力,有違基本法和「港區國安法」的規定,會對香港的政治體制造成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