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徑教練涉非禮女學員案 被告認與事主擁抱接吻

【on.cc東網專訊】田徑男教練被指於3年前,帶隊在本地及外地集訓期間,多次相約當中一名當時14歲女學員到他房中,以按摩為名摸對方胸部並打圈,後更得寸進尺,疑濕吻且身壓女學員,並隔衣以下體壓向對方私處。案件今(27日)在區院被裁定表證成立,被告決定不自辯,案件押後至2月8日待雙方進行結案陳詞後裁決。另外,法官裁定被告被捕後的錄影會面可用作呈堂證供。被告在會面雖無清楚確認,但認與女學員有「甚至是情侶的關係」,惟否認曾對女學員摸胸非禮,回答提問時更要求警員「定義下胸部嘅位置」,又問「乳房嘅定義去到邊」。

33歲被告楊競雄,被控於2019年7月至2020年8月間,分別在東京、廣州、及在香港屯門和荃灣,4度非禮女童X。控方指X案發時年僅14至15歲。辯方反對把被告的警誡供詞及錄影會面呈堂,指被告乃在警員誘導下才說出有關供詞,法官最後裁定可接納為證供。

被告被捕後,於警誡下稱「呢件事我處理得唔好,我知道錯喇」。他其後在錄影會面中,解釋指與X除是師徒關係,亦存曖昧、甚至是情侶關係,而師生戀是大忌,及「唔應該同個咁細個嘅」,認為這處理得不好;做錯則是指不應開始這段關係。對於被指控的4次事件,包括指他對X摸胸及乳頭等非禮,被告期間要求警員「定義下胸部嘅位置」,警員指是乳房,被告又問警員「乳房嘅定義去到邊」,及後才回答並沒有摸X乳頭或側邊位置。被告又強調每次均得到X同意,他才會替X按摩。

被告又表示與X多次拖手,「拖手,唔知世界人點睇,或者阿sir你點睇啦,拖手唔係鍾意我咩」。後在屯門那次,他與X對望,「好似電影咁,大家test(試)緊對方,唔抗拒就開始kiss」,亦有互相擁抱,更指2人接吻時X並沒表現抗拒,讓他感覺對方也喜歡他。被告指他對X「唔知算唔算係試愛」,曾向X表達她是特別,但不希望給予X壓力,他亦想知道X有否男朋友。「我覺得好核突嘅,你知我咩歲數,同一個咁細歲嘅人開始……佢錫我代表鍾意我,否則會say no,我好想知佢點諗」。被告亦指沒有刻意以下體摩擦X,又稱「我嘅身體私處唔知咩結構上有咩問題」,在正常情況下不會有生理反應,最後又補充「我自己有啲原因,我未至於唔得嘅,但呢種程度係唔會有反應」。而被告談及該部分問題時,關注到他與警員的對話會否保密,而不會向媒體發放,警員則向他重複警誡說話,指他所言有機會用作呈堂證供。

案件編號:DCCC 16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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