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倡食環署另設制度懲處表現未如理想承辦商

申訴專員公署的主動調查發現,食環署去年向外判清潔服務商作出一千多宗扣減服務月費,而與承辦商的服務合約金額平均每份價值過億元,每份被扣減月費的合約,平均被扣金額約為8萬元,佔合約金額僅約0.1%,申訴專員趙慧賢批評,扣減月費金額欠阻嚇力。 調查又指出,食環署監管外判商的扣分制,只針對欠薪等「僱傭失責」問題,未涵蓋「服務欠佳」,趙慧賢建議署方檢討,包括將「服務欠佳」加入扣分制,又或設計另一套類似扣分制的制度,懲處服務表現未如理想的承辦商。 另外,政府更改招標機制後,由去年4月至今年3月,食環署批出14份街道潔淨服務合約,有6個中標者在技術得分中的「過往服務表現」獲0分,但公署認為價低者得的情況已較過往改善,公署促請食環署繼續監察新機制下外判商服務質素有否提升,適時檢討機制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