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批評機電署巡查升降機成效存疑

【Now新聞台】申訴專員公署調查升降機和自動電梯的監管制度,指機電工程署的巡查成效存疑,對工人超額進行保養工作亦監管不足。

根據相關條例,升降機和自動電梯每月必須至少一次定期保養,申訴專員調查指,機電署巡查前,一般會先聯絡承辦商,確認進行保養工作的時間,令承辦商有所準備,削弱巡查的阻嚇力,應該提升突擊巡查的比率。

而根據現行機制,如果工人一天內處理超過六部升降機或自動電梯的保養工作,須在事後向機電署報告。

申訴專員認為「先超額、後報告」的做法,監管過於被動,無具體準則說明甚麼情況下,可接受「超額保養」,認為應該訂立清晰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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