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指政府對私營機構提供疫苗監管機制不足

申訴專員公署完成有關政府監管私營醫療機構提供疫苗機制的主動調查,提到當局對供不應求的疫苗,監管機制不足,包括衞生署的市場監測機制風險評估因素,未有包括藥劑製品的供求情況、並無權力單純以偵查冒牌疫苗為由,例行巡查私營醫療機構等。 對於2019年有醫務中心涉嫌提供冒牌九價子宮頸癌疫苗,公署認為衞生署和海關的拘捕行動,並引入多項加強監管措施,包括加強巡查、把所有涉及未經註冊九價子宮頸癌疫苗的已簽發進出口許可證,交予海關作付運後核查等,令投訴數字回落。 公署亦向食物及衞生局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密切觀察加強監管措施的成效及按需要作出調整、將藥劑製品於市場的供求情況,納入為衞生署的市場監測機制風險評估因素、提高有關新引進疫苗的資訊透明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