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司法機構停提供名單後部門找外語傳譯員困難

申訴專員就政府外聘傳譯服務完成主動調查。 報告指,以往不少執法部門尋找外聘外語及其他中國方言傳譯員時,會參考司法機構政務處備存,用於司法用途的已登記非政府特約傳譯員名單,但司法機構政務處自2018年8月起,已停止向外提供及更新登記名單。自此,有部門及機構仍參考舊有登記名單以採購外語傳譯服務。而由於各部門不再獲提供司法機構特約傳譯員的更新資料,久而久之,尋找具經驗並且熟悉法庭審訊程序的外語傳譯員將愈見困難,損害部門履行職務和服務市民的效率。 報告又指,由當局及相關機構各自記錄和處理表現欠佳的外聘傳譯員的做法效率欠佳,無助政府從整體監察傳譯員的表現。公署認為,在外聘傳譯員的中央資料庫建立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應設立可供當局及相關機構反映對外聘傳譯服務意見的渠道,有系統地監察和記錄個別外聘傳譯員的表現。 公署亦認為,當局可提醒當局及相關機構,在聘用外聘傳譯服務供應者時,可積極探討所涉的傳譯工作性質是否適合以遙距方式進行,以增加彈性。 公署說,為作出長遠計劃,政制局可考慮收集市民對其他中國方言傳譯服務需求的數據,以協助政府掌握有關需求。長遠來說,政制局日後可視乎收集的資料及檢討結果,考慮是否有需要將其他中國方言傳譯員的資料,加入外聘傳譯員的中央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