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扮內地買家詐騙貿易公司2千多萬元 判囚8年半

一名46歲男子串謀他人詐騙一間國際電子零件貿易公司,合共2650萬元,早前被陪審團一致裁定一項串謀欺詐罪成,今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囚8年半。警方歡迎法庭裁決,認為判刑反映案件嚴重性,起到阻嚇作用。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案調查組總督察陳日淮表示,被告在2014年2月至2015年4月期間,串謀他人成立虛假的電子零件供應商,又假扮內地買家,透過在一間國際電子零件貿易公司內工作的職員,表示可協助公司拓展內地客源及業務,然後要求受害公司向他成立的供應商買入電子產品,並將產品轉售予6個假扮的內地買家,受害公司要按指示,將貨品存入內地買家在香港設立的兩個倉庫,而每次交易,受害公司可獲取總交易額3%,作為利潤。 陳日淮表示,受害公司與這6間內地公司進行了31次交易,總金額為6700萬港元,但最後10次交易,受害公司將產品送到倉庫後,卻收不到貨款,被告亦失蹤,公司其後自行向6間內地買家追討,發現交易根本不存在,於是報警。 警方調查發現,由內地買家發出的訂單電郵,全部是由被告工作地點及嫌疑公司的伺服器發出,交易過程全由被告一手操控,款項被循環使用,當中1800萬元更被存入被告的兩個個人戶口及馬會戶口,陳日淮表示,被判囚的被告屬案中主腦,但案件仍有人在逃,警方已鎖定有關人士身份,不排除稍後仍有人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