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前年以渠蓋襲擊清理路障市民 判監三年四個月

【Now新聞台】一名裝修判頭承認,前年在旺角以渠蓋襲擊一名清理示威路障的人,被判監三年四個月。

案發在2019年12月1日,有市民在旺角一帶集結堵路,期間一名市民上前搬開路障,被人用渠蓋擊向頭部後倒下,送院後頭部要縫十針。

報稱裝修判頭的被告梁啟樂,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他在求情信中表示,對事件感到後悔,願意向事主作出賠償,法官練錦鴻判處被告監禁三年四個月,及向事主賠償2萬元。

警方對判刑表示歡迎,認為能充分反映案情嚴重性及具有一定阻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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