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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前年旺角襲警搶槍判囚七年 官稱區院判刑上限不足反映刑責

【Now新聞台】一名男子前年十月在旺角非法集結、襲警及企圖搶槍罪名成立,在區域法院判監七年。法官形容案情嚴重,區院判刑上限不足以反映刑責,而拒捕罪成的男學生就判入更生中心。

兩名被告分別是報稱紮鐵工人的謝信誠及學生陳家俊,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

前年十月十三日,旺角雅蘭中心一帶有人堵路,期間爆發衝突,有人襲警,謝信誠企圖搶槍罪名成立,並承認非法集結及襲警。

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稱,即使當日非法集結,沒有嚴重暴力,但謝信誠針對落單並孤立無援的警員,阻止他執法是橫蠻無理,為發洩而打警員是目無法紀,心懷惡意想令警員嚴重受傷。

法官又指謝信誠企圖搶槍情節極為嚴重,即使散彈槍有上鎖,但一旦讓謝信誠搶走,便可用來威脅警員,認為區域法院的判刑權限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判謝信誠企圖搶槍監禁七年,達到區域法院最高刑期。

而非法集結及襲警罪分別判24個月及12個月,同期執行。

至於拒捕罪成的陳家俊,法官指他案發時未成年,理應要考慮非監禁刑罰,不過陳家俊前年八月於太古城非法集結被捕後,仍參與示威,證明他需要更有紀律的刑罰,判他入更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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