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向旺角警署投汽油彈罪成 判囚三年四個月

男子向旺角警署投汽油彈罪成 判囚三年四個月

【Now新聞台】一名地盤工人因去年十月向旺角警署投擲汽油彈罪成,判囚3年4個月。

21歲被告林小雄,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有意圖而企圖縱火罪。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智力較常人低,犯案是受人指示,與仇警或政見無關。

法官認為即使智力較低,亦不影響判斷是非黑白能力,警署是重要法治機關,被告行為嚴重挑戰法治;考慮到被告認罪,無人命財產損毀,扣減刑期後判囚3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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