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多次叫港獨口號罪成 辯方指情節非嚴重被法官質疑

有「第二代美國隊長」之稱、曾多次叫喊港獨口號的馬俊文,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成,案件下午在區域法院判刑。 代表辯方的資深大律師蔡維邦求情時表示,被告的行為沒有公然挑戰的意味,對他人可造成的危害低,不屬於情節較嚴重的一類,不建議判處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法官陳廣池表示,被告涉及20次事件,質疑為何覺得並不嚴重。 辯方援引唐英傑案,表示被告與唐英傑相比,於被捕時沒有衝擊警方,亦無選擇於有紀念價值的日子犯案,被告在街頭叫喊口號時,雖然偶有他人介入,但口號並無實在意義,他大部分時間亦是單人。 辯方又提到被告性格孤獨,與家人之間沒甚溝通,透過參與「和你sing」,令人感覺自己與他人有接觸。他於2019年時亦無參與示威,亦非鼓吹暴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