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巴士座位上放刺針 被判入獄兩年

一名32歲無業男子去年連環在巴士上放刺針,導致兩名乘客受傷,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2項有意圖而企圖傷人罪、和2項刑事毀壞罪,法官考慮所有求情因素後,判他入獄2年。 辯方早前求情時表示,被告莫湛深因案發前一日,追巴士時拍打巴士車門,遭司機以粗言指罵,他回應司機時卻被車上乘客責備,於是忽發奇想,一時愚蠢而犯案,但被告現已對受傷乘客感到十分抱歉。辯方又透露,被告的背景及心理報告正面,只是心理專家指他未能妥善控制情緒,為了發洩而犯案。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干犯的罪行嚴重,他在巴士座位上放刺針,可令人受重傷,法庭要判處阻嚇性刑罰,幸好本案沒有人受到永久性傷害,而被告是因一時之氣犯事,考慮到他已認罪等因素,所以處以較低的量刑起點,判囚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