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強姦醉酒女友人囚4年

與朋友合資經營買賣網上遊戲金幣的29歲男子,於13年12月涉在其女性朋友於蘭桂坊喝醉後,帶對方返回辦公室並在桌球枱上將她強姦,陪審團早前以5:2裁定被告一項強姦罪名成立,東主今於高院被囚4年。法官判刑時向被告強調,任何人均須尊重他人對性的看法,不應自以為是,以為「對方攬下、錫下就等於想發生性行為。」 被告鄭瀚澄,中四程度學歷,過往沒有案底,他被控於前年12月7日在新蒲崗六合街萬昌中心某單位內強姦當時21歲的女事主X。 法官判刑時指,接納被告一直奉公守法及對陪審團的裁決深感詫異,而案件對他造成精神困擾,被告於年初審訊前曾出現自殺傾向,須即時送院,雖被告現時精神狀態穩妥,但考慮有關因素後,終將刑期由4年半減至4年。 法庭記者:劉瑋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