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悼科大生周梓樂涉拒捕 判囚12周准保釋等上訴

一名男子2019年在黃大仙悼念墮樓傷重不治的科大生周梓樂時被捕,他涉嫌用腳踢向拘捕他的警員,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拒捕罪罪名成立,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監禁12星期,被告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案發時現場有大批人群聚集,被告的行為容易鼓吹他人跟隨,牽動在場人士情緒,導致情況惡化,增加暴力衝突的可能性。裁判官形容案情嚴重,被告攜帶手套、鐳射筆等到場,並戴上可遮蔽容貌的口罩,明顯有預謀犯案。考慮到被告在背景報告堅持抗辯理由,反映無悔意,須判處阻嚇刑期,因此判監14星期,扣除還押候判的兩星期,判即時監禁12星期。 案發在2019年11月8日,科大生周梓樂當晚在將軍澳墮樓後重傷不治,多區發起悼念活動。被告被控當日在黃大仙中心北館附近拒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