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沙田站襲警 官指警員證供有矛盾裁定罪名不成立

前年9月7日有示威者在沙田港鐵站聚集,防暴警察進入站內驅散。一名22歲男大學生涉嫌推跌警員,被控襲警,在沙田裁判法院受審。裁判官認為,警員證供存有關鍵性的矛盾及不可能性,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兼得訟費。 裁判官崔美霞說,警員鄧浩濱作供時表示,遭被告王灝顓推向左邊,令他跌倒及扭傷右手指尾,盾牌和警棍跌在地上,但被辯方盤問時,改稱當時是手持盾牌落地。 裁判官指警員的書面供詞顯示,他由警車落車至被推跌歷時7分鐘,但辯方盤問時又說「無7分鐘咁耐」。